猪粪脱水机–禁养区出现

猪粪脱水机–禁养区出现

2015年“水十条”规定2017年底前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(小区)和养殖专业户;2016年11月“十三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再次重申2017年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(小区)和养殖专业户。

猪粪脱水机–禁养区出现近日,农业部就“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”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。
农业部提到,到2020年,列入国家支持的200个畜牧大县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需达到90%以上,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%。
根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,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总量达到近40亿吨,主要分布在586个畜牧大县。
今年以来,国家发改委、农业部研究提出在2018年至2020年,集中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加大投入力度,支持200个以上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。
相关专家分析指出,我国是养猪大国,猪场粪污处理已经成为制约养猪业发展的主要瓶颈,正面临着猪场污水产量大,处理成本高,污染治理难度大,种养结合不紧密,区域布局不合理等难题。
随着修订后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,畜禽养殖业逐渐进入环保高压期。
2015年“水十条”规定2017年底前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(小区)和养殖专业户;
2016年4月,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(2016-2020)将全国生猪养殖划分为四类区域;
2016年5月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明确规定禁养区划分依据;
2016年11月“十三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再次重申2017年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(小区)和养殖专业户。
截至目前,全国累计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.9万个,面积63.6万平方公里,累计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(小区)21.3万个。
除四川、湖南还未公布明确完成时间,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预计于2018年底完成,其余各省市自治区预计均在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(小区)关闭、搬迁。